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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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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微博上有一个很火的话题,名为“关于夏天最深刻的记忆”,看到这条热搜的时候,宋之珩脑海里蹦出的不是什么具象的画面,而是程澈的名字。

说来也奇怪,他分明是出生在暖春四月,但宋之珩却总觉得他和夏日更加适配,大约是他的名字本身就足够热烈干净,足以消融冰雪,驱散寒冷。

莎士比亚在诗里写下过:“我可否把你比作一个夏日?你比它更亮丽更柔细。”

十几岁的宋之珩初读这首诗的时候就觉得诗中所描绘的画面在他眼前化作了一个具象的程澈。

事实上,他有关夏天的记忆也确实都和程澈有关。

阳光正好的午后,宋之珩用黑色签字笔的末端戳了戳程澈的胳膊问他同样的问题。

“程澈,你关于夏天最深刻的记忆是什么啊?”

应当是刚刚从午休的梦中醒来,他深黑的眼睛里还有些未来得及散去的惺忪睡意,以至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宋之珩的问题。待他彻底缓过神来,只是扯过草稿纸,用笔在纸上画上了一个圆,然后拿起他们两个人的水杯走出教室接水,只留下宋之珩一个人看着那个奇怪的圆发愣。

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宋之珩总会忍不住去想那个圆代表的究竟是什么意思,甚至有几次听课的时候就走神了,程澈看出他的不对劲,总是用手肘轻轻碰了碰他,提醒他好好听课。

放学回家的路上,宋之珩终于还是问出了困扰了自己一整个下午的问题。

“程澈,你在草稿纸上画的那个圆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程澈习惯性伸出手揉了揉宋之珩的头发,然后故作神秘地笑着。

“有些问题不一定会有具象的答案,也许以后你就知道了。”

以后究竟有多远呢?宋之珩并没有来得及深思,就被程澈的呼唤声唤醒。抬头时,才发现他已经跨上一时兴起在路边扫的单车骑了一段距离,此刻正在回头看自己,而两人已经拉开了好一段距离。

骨子里的胜负欲开始作祟,宋之珩连忙骑上车,用力一踩,车轮在水泥路上划过一圈好看的弧线,风从耳边溜走,前方的少年发丝微扬,校服衣摆里就像收藏着一整个盛夏。

问题的答案好像真的变得不重要了,此刻的他们心中装着的是落日与远方,口袋里装满了春日傍晚的风,抬起头来似乎就能和青春撞个满怀。

他想,夏天确实有某种特殊的魔法,能让人在春天就如此向往,能在人的记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而那些热烈的、明媚的记忆连同记忆里的那个少年糅合在一起,组成了年少时每一个难以忘却的夏天。

-

进入中学阶段以后,班上近视的同学似乎越来越多了,戴眼镜的人数也开始成倍增长起来。宋之珩偶尔也会有些看不清黑板的情况,不过这大多是因为前一晚偷偷躲在被窝里看小说造成的,并不十分严重。

程澈的视力一直比自己好,很多时候,当宋之珩眯着眼想办法看黑板时,程澈总会非常自然地接过自己手中的笔记本,帮他记下老师讲课的重点。

后来,宋之珩还是在吴今禾和宋翊阳的强烈要求之下去医院验了光,配了一副眼镜。度数并不算高,更多是为了保护视力,让它不再增长。当然,上课也方便。

每次戴上眼镜之后,眼前的世界就重新变得清晰起来。宋之珩也曾悄悄统计过班上同学的情况,像程澈一样完全不需要眼镜的竟然不到十个人,于是某种恶作剧一样的想法在宋之珩心中疯狂生长。

又是一个课间。

“男朋友~”

宋之珩趴下身子,压低声音猛地喊出这个称呼。程澈一下子从桌上的习题册里抬起头与他面对面,趁程澈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宋之珩伸出手,将眼镜牢牢架在了他的鼻梁上。

金丝包裹着的镜片在阳光照射下反射着玻璃和金属的光芒,程澈深黑色的眼睛就藏在镜片后,像是被陈列在博物馆展柜里的宝石。

这是宋之珩第一次见到他戴眼镜的模样。

跟平日里安静柔和的样子没什么不同,带上眼镜的他整个人显得更加温柔起来,但那种属于少年人的隐隐热烈也被眼镜压住了三分,无端生出了些温文尔雅的感觉。

宋之珩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和他一起看过的那些侦探电影,很多大侦探都会戴着这样的金丝眼镜,拿出放大镜认真寻找着眼前的蛛丝马迹,从中提取出最有力的线索。

他看得有些入迷,不自禁伸出手想要去触碰程澈的鼻梁,却被他抓住了手腕。

再回过神时,程澈已经摘下了眼镜,笑着又有些无奈地看着宋之珩,仿佛早已对这样的情形习以为常。

不过他还是被宋之珩突然的称呼打得措手不及,耳根还泛着红。

是啊,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有很多个亲密的瞬间,宋之珩总藏不住那份调皮心,想要逗他玩。久而久之,似乎也变成了一种习惯。但偶尔也会生出一些异样的情绪,比如在此时此刻,他的心跳不受控制地疯狂加速,但他却找不清由头。

但宋之珩知道,在程澈面前自己大概可以永远放肆吧。

“你以后都这么喊吗?”程澈耳廓浮热,又把脸埋在练习册里。

宋之珩见他耳尖飘上的一层粉红,挑逗之意更加浓烈,不由得轻声一笑,像是夏夜的微风,带着些许凉意,还有几分撩人的温柔。

他微微倾身,靠近程澈,那双明亮的眼睛在此刻好像能看透程澈内心深处的慌乱。

“不喜欢我这么喊你吗?我的男朋友。”宋之珩刻意压低的声音像琴弦上滑过的音符,悠扬而醉人。

只有两人才能听得到的音量,还故意将尾音拖长。

程澈此时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跳动的频率越来越快,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宋之珩炽热的目光包围,混沌又真切,黏腻到发烫,几乎要把平稳的呼吸烧热。

心如擂鼓,那激烈的心跳仿佛要从胸腔中蹦出,大脑在这一刻似乎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抽空,只留下一片白茫茫的混沌。本能地想逃避,想装出没听到的样子低下头继续写题目,却在下一刻被走来问题的同学拍了下肩膀,被迫抬起了头,迎上了一双明亮的眼眸。

“程澈,这道题你会吗?”她正拿着一只铅笔和一本被半折的练习册,静静地站在程澈斜上方。

因旁人在,宋之珩便将目光从程澈身上挪开,又忍不住好奇心,伸着脖子瞄向那个题。是一道立体几何的截面问题,选一当压轴题也足够了。

“程澈也正在做这道题呢,我做完了,要不然我给你讲吧。”

方南嘉听到后连忙点头,把书递过去准备回位儿,宋之珩却叫住了她。

“怎么走了?不用拿椅子,我和程澈换一下就行了。”

方南嘉疑惑地看着他:“你不看看吗?”

宋之珩瞬间觉得自己装到了:“扫一眼就有思路了,我边给你讲着边理就行。”

他拿起铅笔,画了两条延长线。

“先看A,延长EF,交DC和DA的延长线于MN,然后把DN和OM连起来,交AA1,CC1于H,G。截面就是这个五边形D1GFEH。”

宋之珩拿出草稿纸把图又画了一遍,又用三种颜色描出来,看到小方同学亮起来的眼神后才继续往下讲。

“AN应该是等于AE等于二分之一,然后AH等于三分之一,所以D1G=D1H=三分之根号十三。”宋之珩讲到这时停了下来,等了几分钟,听到方南嘉嗯一声才往下写。

“GF等于HE等于六分之根号三,那么EF等于二分之根号二,周长能算出来啦,根号十三加二分之根号二,所以A错了。”

程澈的目光落在草稿纸的角落,落在那个被圈出的相同的答案上,他看了一眼宋之珩,脸上露出少见的赞叹神色。

原来有这么简单的方法,程澈惊叹。反观他排除两个选项就已经写满了一整张草稿纸,而宋之珩那边还没写够半页。

“我可能跳的有点多,但你看这个式子就能明白了。”

宋之珩撕下那张推过去,自己哼哧哼哧地拿一根断墨了的走珠笔在草稿纸上划,程澈给了他一支。

“小宋同学,我发现你有点厉害。”程澈嘴角露出一抹笑,整个人都活泼生动起来,“我到现在就只想得出这一种方法,比起你来还有些麻烦。”

宋之珩探头瞅一眼就知道这人又在自我紧张了,拍拍他的肩,唇角扬了扬:“你这就是最最标准的解法,一点也不麻烦好吗。别看我写的少,我那是熟练了就省了大多数的步骤,要是完整写出来的话根本差不多。”

“教育部长,不要妄自菲薄,你超级无敌牛逼。”

阳光浸透在宋之珩的脸上,闪着光泽的睫毛眨了眨,他的眼睛笑成弯弯的两个月牙,无声地开口:我男朋友最牛逼。

耳边的皮肤骤然间泛起痒意,一股热流穿透而过,直冲他的血管,肆意游走,让程澈心悸不已,耳鸣阵阵。他只得强作镇定,低下头去。

“我懂了,C呢?”

宋之珩这才转过头,他把椅子往里挪了挪,让方南嘉尽量避开过道往里面坐。

“取A1D1的中点R,C1D1的中点Q,则DR平行于B1F,DQ平行于B1E,所以这两个平面平行,P的轨道是QR,因为OP等于OQ等于二分之根五,RQ等于二分之根二。”

“RQ和DP垂直时DP最小,勾股定理算出来就行了,答案应该是……四分之三倍的根号二,那B对了。”

方南嘉托腮沉思几分钟,终于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好厉害,我问陈仰清他都不会呢,我宣布你已经正式被我拉入膜拜行列了。”

宋之珩耐不住笑,眉眼弯了弯,“我最近数学算突然开窍,可还有好多科都瘸腿呢,这事先放在期中之后吧,不然就要被狠狠打脸了。”

方南嘉根本不信所谓几科瘸腿的话,“那你真偏科还能考级部前三十?虽然也不是谁都能像我们舒小白一样当多边形战士,但我真觉得你文科超级牛,周考你语文考了141吧?”

“没错,可是我亲爱的历史……”宋之珩捂着脸做痛苦状,“竟然才八十二分。”

他伸手把历史卷子拿过来,看第一眼就绷不住了。

“我背的它是一个不考啊,这个跨学科题型真是恶毒,你跨语文就算了干什么搞到化学去,恶心,歹毒至极。”

方南嘉看了一眼,挑挑眉:“你这不都是勾。”

宋之珩啪的一下把试卷反过来拍在桌面上,低头扫了它一眼:“别光看正面呀,欣赏一下反面。”

仿佛一腔热血似被冰霜覆盖,无奈地轻吐一声哀叹。

“哎,我真是怀才不遇,时运未至啊!纵有满腹经纶,却换不来一丝赏识。我答如流金,竟被一叶障目,可真是伯乐难求,千里马常在,而识者寥若晨星……”

“什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方南嘉察觉不对,立马拿书挡住脸,可笑声还是溜了出来。

程澈瞧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也像是忍不住了般,肩膀轻颤,喉间溢出低低的笑声。

宋之珩长叹一口气,“不止历史,还有亲爱的地理,是我背完整本书也考不到96分的地理,是充满玄学的地理,是让我又爱又恨欲罢不能的地理。”

方南嘉想要离开的想法被打断,又坐了下来,纳闷地说:“可我觉得高一地理是这九科里最简单了啊。”

“大概是因为你没有做过高三地理,我跟你说,我当时对答案的时候简直要笑死了。”

“但我现在不能详细说,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

连堂两节英语也并没有比数学好到哪里去,宋之珩写完最后一篇作文的时候困得已经要给赵竹心磕一百个头,他当机立断提前交卷趴桌上睡觉了。

生活中总是很多事情奇怪得无法解释,比如学校为什么会宁愿花几十万买个破石头也不愿在教室里多装几个空调,为什么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为什么明明上课困得要死下课立马神采奕奕。

在宋之珩托着腮说出第十个我想回家的时候,程澈笑着看了看他,又指了指桌上的数学习题册。

“要不要比一场?”

话题跳转到这里,方才那一份陡然升起的无聊感似乎一瞬间就烟消云散,宋之珩拿出了十成十的架势,说什么也要和他较个高低。

被这种心情支配的宋之珩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怎样才能赢过程澈,所以也没有留意到他低头时面上掩不住的笑意。不同于以往那种随和的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温柔而甜蜜的笑。

诚然,年少时的心动确实会来得猝不及防,在尚未全然发觉的时候心上便已落了痕迹,又或者说懵懂悸动的少年心思像是星火燎原一般,只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一缕春风拂过就能映满整个天际。

那时候的宋之珩并不知晓这一切。

最初的三年,这些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喜欢,在无人知晓的岁月里早已经重复了千百次。

幸好,命运给了他机会。

程澈突然靠了他的肩膀,咫尺之遥,好像突然停止了思念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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