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Abraxas Malfoy)是一个非比寻常的青年。
这不是说他容貌和一般人比较出色了不少,尽管战争令众多人感受到了摧残和没落,由于古老家族的底蕴,尚且能将历史的车轱辘踢到泰晤士河的水底下去,不仅仅是名头而已,令他灵魂闪耀如晨星的是他那倨傲不规矩的性格。
他肆意妄为,行事洒脱,更甚者是一种离奇的疯狂——鉴于他家里不过是些酒色之徒,而不是他这种令人恼怒、令人烦躁的特殊的不被世人所称赞的。
青春期的余韵彰显在他平等的没有丝毫偏差地恨着每一个人的心。
上帝知道这种怒火从何而来,但是上帝在他的城堡里是被诅咒亵渎的存在,就如同循规蹈矩是历来被他禁止的那样。
那位老人家没有任何理由存在不是吗?除了信仰之外,完全不能拯救他于那些危难中。
塔莎夫人与丈夫漠然的是婚姻关系是小勋爵大人在那些岁月里以放纵来惩罚所有人的一个原因。
但他却不是家族阶级的反叛者、掘墓者,和莫芬那种反叛得内外兼修不同,阿布拉克萨斯怯懦的性格只隐藏在疯狂反差的人生旅途中,对于既定的家族路程鄙视又无能的接受,无可奈何,他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伟大卓越的叛逆。
所以当奥莱恩将他父亲的决定告诉他时,阿布拉克萨斯在房间里,将身上穿了一半的体面妥帖的西装脱下来,扔在地上,不理会好友的苦口劝告走出门去。
寡言里的愤怒仍使他的理智残存,随即驱使他、鞭策他,不能让他的家族名望成为笑柄。
这徒劳无功,感谢上帝,他已经是了。
一个静默的藏起来的地方很适合去发泄脾气。
如果第二天奥莱恩要他赔偿他家玫瑰树的话,他决定用欠下一个人情来抹去那笔债务,否则就单方面和他绝交!
事实证明,奥莱恩是一个足够合格的朋友,他连说都没说。如果他不翻白眼的话。
Well,玫瑰静默的承受了他的怒火,让他那时候确实感到了一种近乎无聊的平静,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变得有意思起来。
他认识了一个冒失虚伪的“绅士”。
瞧瞧他那没眼力见的蠢样子!
站在墙角的阴影里,以为别人发现不了?
呼吸简直有如飓风,四肢僵硬得就像被锯掉的一样,表情惊诧,仿佛没见过世面!
西装虽然呆板但还算体面,只是颜色未免老气,如果不是那年轻人脸还朝气蓬勃,他都要以为对方审美如此灾难,是一个已经半只脚踏进棺材的“老派绅士”,更别提这人诡异的体贴,妄想用一种温和轻松的方式来对比出他的不礼貌,显示出他的行为堪比一个脑智失常的疯子!
他都已经特地避人,没在当场!
那时候,阿布拉克萨斯已经无比艰难地来平复怒火了,消息刺激得他再次暴躁了起来,塔莎夫人和勋爵大人商量都不商量一声,直接要将他塞到剑桥去!
究竟什么样的父母会让他们的继承人,还是唯一的继承人,去学什么文学?!
回到庄园的一刻钟,他冲向了勋爵的书房——他忍不住想,这个地方对他的父亲来说,可真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他没敲门,推开之后,看见塔莎夫人(Tasha Thalia Malfoy)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衣裙和妆容显示他们也才回到庄园,他的父亲,查理·马尔福(Charlie Malfoy)脱了西装,马甲和在他身上显得紧绷,胡子稍稍修整齐,靠在书桌前,很镇静地对他“稍稍叛逆”的孩子说:“而我则很高兴你还记得回家的路途,dear,哦,恭喜你被剑桥录取了。”
面对他的父母这般心知肚明他的怒火从何而来,阿布拉克萨斯口吻略带讥讽,又很稀奇,“真高兴你们能有如此平和的时期。”
“毕竟要面对的是我们的孩子。你收到通知了?”
他父亲没笑,他的母亲也在优雅地喝茶,连眼都不抬。
阿布拉克萨斯被父母这种故作正常的情绪弄得心力交瘁,这更使他看起来像个不讲理,不可理喻的孩子!
“你知道我是如何进去的!顺便说一句,我当然知道回家,可不像勋爵大人连庄园大门在哪都不清楚,要不要找个人给你带个路?免得您闹出了笑话!”
他父亲走回书案旁,面上却有被儿子激起的怒气,“注意你说话的方式!”
塔莎夫人终于在丈夫和儿子剑拔弩张的境地下放下了茶杯,她向她的儿子说道:“阿布拉克,我们只是将你的资料和申请书寄给了校长而已。”
“我没写过申请书!”
但他的妈妈明显不在意这句话,面对父母这般,阿布拉克萨斯泄了气,经验证明,他永远不会成功反抗,“随便你,Mother,我不会去的!”
塔莎夫人朝向他的方向笑容微退,“Darling,别惹妈妈生气。”
挫败出现在阿布拉克萨斯心中,高挺的身姿在微笑中逐渐被瓦解,他微缩着肩膀,声音颤抖,暴躁无耐心地对房间内的两个人怒吼:“为什么!”
塔莎夫人直挺挺地在沙发上坐着,勋爵大人靠在书案上也不言语,听到这话,塔莎夫人依日微笑着,但她起身走到阿布拉克萨斯面前,扬起手,清脆的巴掌声在房间内如同雷鸣
“阿布拉克萨斯,Darling,我纵容了你的荒唐,但你最好,别让我生气!”
疼痛感让阿布拉克萨斯稍微找回了他的理智,他低着头回答:“yes, mama.”
“回去!”
在他们的孩子难受的离开之后,勋爵大人忍不住对他的妻子道:“你就这样对待他?”
“查理,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法,希望你能管住他!”
勋爵大人感到无力的疲劳的愤怒,“ Control Freak!你好好的跟他解释不行吗?!”
塔莎夫人将茶杯摔在桌子上,眼神里有一点憎恼,她起身离去。
——
阿布拉克萨斯失魂落魄地走进他自己的属地——靠近庄园北边林子的一间别墅。
远离主宅,清静孤寂,完美得有如上帝的恩赐。
诺恩,他的cousin,永远不会忤逆他,也绝不会反驳他的诺恩,温和,柔软,安静,蜷缩在窗边看书。
阿布拉克萨斯走过去,一把抽掉他的书。
诺恩被吓了一跳,笑容洋溢全身,伸手去抢他的书。
看见他,阿布拉克萨斯稍微不那么生气了。
“《弗兰肯斯坦》?为什么会看这样的书?”
“大卫给的。”
“你说你家那个活像是机器的大卫?难怪。”
诺恩笑起来,站在他身边,伸手抢过他的书,合起来放在窗台上,手臂攀着他的表兄弟,天使的脸颊在他脖颈上亲昵地蹭,彼此金色的发交织,分不清是谁的。
诺恩低头看见他手上的细碎的伤口,“手怎么了?”
“没事,被扎了。”
诺恩这才看到平日整洁优雅的阿布拉克萨斯此刻只穿着衬衫,还沾了点花粉和植物气息,然而他克敛,没有多问。
阿布拉克萨斯拍拍他,诺恩就松开了他。
雅克·诺恩·杜波拉夫(Jacques· Norn Dubilaf)看着他走进盥洗室,觉得阿布拉克萨斯如往常一样不寻常,又像往常一样寻常。
但是他没有多想,继续靠在窗边,看那本书。
水声像窗外的雨声轰鸣,暴雨酣畅淋漓。
阿布拉克萨斯眼中满是烦躁,情绪逐渐熄灭。
现下看来,荒唐和放荡只会让他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或许他该去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了,即使这本身就像一个突至的灾难。
出来时,他看见诺恩都已经睡着了。
瞥见桌上几只纯净莹白的玫瑰,阿布拉克萨斯上扬了嘴角,命运对他还是非常奢侈和慷慨的,让他发现了一个更好玩的人。
——
托马斯睁开眼,对眼前看到的场面一度感到难以言喻的恶心。
尸体横在不远处的窗台下,惊恐定格在泛白空洞的眼睛里,腐烂程度还没那么严重,尽管肌肉都已经萎缩。
托德在天寒地冻的空气中还保持完整。
他捂住嘴,尽量使自己的呼吸声不要在寂静的夜晚里响彻如雷鸣。
渐渐地,他悄声起来窝在墙角,室内其他人都还沉浸在睡梦里,安不安稳就不知道了,反正他自己就没安稳过!
破布毯子裹在身上,他心想,究竟是什么让他觉得孤儿院的生活是个灾难的?
对比下现在那时候简直可以用天堂和幸福来形容,最多不过有个刻薄的老女人克扣他的自由,而在这里,随时随地都能要他的命!
借着星光,他走到托德身旁,用尸体下面那块看不清楚颜色的布盖住他,那眼睛看得托马斯一阵难受,但他还是强忍着恶寒将破布遮盖在他身上,并撕了布条把破布紧紧地系起来。
冷不丁对上黑夜里一双眼睛,托马斯还是被吓了一跳。
“你干嘛?”
“让我好睡些。”
“明天他们来查寝的时候,你也这样说,保证你会睡得像托德一样香。”
托马斯慢条斯理地回到铺上,黑夜里语调清晰嘹亮,但他听了,只顾讪笑着,惨白的面孔在星光下显得有点恐怖,“从前有人说过我妈是女巫,现在我觉得要是真的就好了!”
那人闭上了眼睛,翻了个身,“小子,你真搞笑。”
要是梅洛普是个女巫……他就能不动声色地像杀兔子一样,杀掉那些披人皮的德国佬了。
——
八点钟。
托马斯下楼,老冈特已经坐在餐桌前了,见他如此无精打采的,不由得疑惑,“昨晚玩到几点了回来的?看看你困的。”
托马斯坐到位置上,伸手抓起牛奶豪饮半杯,引得老冈特侧目而视,隐隐有批评,“注意点,这些年你的礼仪又忘光了!?”
托马斯托着下巴,看起来呆呆傻傻的,微笑道:“我酒喝多了,grandpa。”
“虽然你长大了,但你可不是二十一岁。”
“哦……”
托马斯郁闷得托腮,这不过是托词而已,昨日他也没喝过多的酒。
昨日在那个“噩梦”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睡着,起来在房间里坐了大半夜。
清晨时才睡了一会儿,又想起来在丹麦那些倒霉的记忆。
那玫瑰残枝让他又凌虐了一次,他将花瓣一片片地摘下来,花蕊都不剩!
数了数最终还没数清楚到底有多少根蕊,于是在沾了一手的花粉后,就被他扔在了垃圾桶里。
其实吧,让他的纠结的情感根本无足轻重。
现在这种情况,虽然让他稍稍隐藏了下自己真实的面目,深夜里骤然被揭开,自己的内心焦躁,不过是无所适从和羞于启口的双重作用。
他必须掩饰起来。
想起来今天要和那个人见面。
托马斯已经回来几天了,他还得跟那个他恨得牙痒的人汇报他的行踪,而且这是当初“潜逃回国”的条件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没得选。
喝了剩下的牛奶之后,他随便找了借口给老冈特,自己开车出去了。
说到开车,他真的真的,非常“感谢”那个人,让他一个油门都不懂在哪儿的小孩,虽然也十六七了,一个人摸索着开了三十里!
感谢警察救了他的命,托马斯咬牙切齿的想。
到了约定的地方,远远看见一个大胡子坐在广场喷泉前的椅子上,托马斯暗叫不好,班扬·安柏代替了原本该和他见面的人。
“你为什么在这里?”他头皮发麻地四处看了看,根据那个人的脾气,该不会又是来“练”他的吧?
班扬想笑又忍住了,“别看了,没来,我就是临危受命,他说来看看你小子回家过得怎么样了!想不想他?”
“远离他我就非常幸福!”托马斯语气不善,“班扬叔叔,你在家里也能和我说。”
班扬靠在椅子上,“在家里我身份不一样。”
托马斯很想在心里诅咒这群人,真是什么正经事被他们一办显得不那么正经了!
“什么事?我现在一切都好,全胳膊全腿的,比在他手底下齐整呢!”
听得出来这孩子牙尖嘴利,班扬干笑两声,“教授到底怎么着你了?”
“他太变态了!”
班扬也知道他不会说,不过这俩人的脾性也太像了!
“托马斯……我不回冈特家了。”
“为什么?”
班扬低下了头,“莫芬·冈特死了,我没脸回去。”
“什么时候的事?”
班扬摇摇头,“不知道,别跟先生说,……我走了。”
广场上的鸽子飞起来,班扬穿过鸽群,隐入人群。
托马斯好一段时间不知在想什么,他对待死亡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大汤姆和梅洛普,他在集中营的时候也没少见过,但是莫芬?
哈?
这个一向他不喜的被赋予反叛者称号的uncle死了,一瞬间托马斯就是觉得不能让他grandpa知道。
广场上的鸽子又飞了起来,有几只身上还沾着不明液体的鸽子,跑到他面前吃地上的谷子。
托马斯恍然大悟,失策了,凭他老师的臭脾气,能在这种光天化日之下,还脏乱差得要命的广场见面!?
他真是蠢爆了!
——
一个月后,托马斯在老冈特的陪伴下,来到了剑桥新生报到处。
虽然他刚回来没多久,他还是拖了不少的东西来,并非像是个少爷一样,他事事自己做,让老冈特真是觉得这孩子懂事乖巧,谁家的孩子都比不了。
就比如他的室友,不知道是什么大文豪,地上有整整一箱子的书,但桌子上、床上又乱七八糟地摆着不少衣服和书籍,盘腿面对着墙,似乎在面壁?
托马斯心沉到底,这什么奇葩!
正考虑着要不要去换个寝室,就见他背对着他的室友,从床上一跃而起,金色的头发凌乱无比,蓝眼睛是他梦过的颜色。
阿布拉克萨斯目不斜视,从他身边略过,在门口喊了句:“诺恩,你过来!”
不,他不换了,他感觉棒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