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
王敬仁年十三,作賢人論。長史送示真長,真長答雲:“見敬仁所作論,便足參微言。”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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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南既除所生服,遂停墓所。兄子濟每來拜墓,略不過叔,叔亦不候。濟脫時過,止寒溫而已。後聊試問近事,答對甚有音辭,出濟意外,濟極惋愕。仍與語,轉造清微。濟先略無子侄之敬,既聞其言,不覺懍然,心形俱肅。遂留共語,彌日累夜。濟雖俊爽,自視缺然,乃喟然嘆曰:“家有名士,三十年而不知!”濟去,叔送至門。濟從騎有壹馬,絕難乘,少能騎者。濟聊問叔:“好騎乘不?”曰:“亦好爾。”濟又使騎難乘馬,叔姿形既妙,回策如縈,名騎無以過之。濟益嘆其難測,非復壹事。既還,渾問濟:“何以暫行累日?”濟曰:“始得壹叔。”渾問其故?濟具嘆述如此。渾曰:“何如我?”濟曰:“濟以上人。”武帝每見濟,輒以湛調之曰:“卿家癡叔死未?”濟常無以答。既而得叔,後武帝又問如前,濟曰:“臣叔不癡。”稱其實美。帝曰:“誰比?”濟曰:“山濤以下,魏舒以上。”於是顯名。年二十八,始宦。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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